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30

130.我们与他们谈

130.我们与他们谈论了一会儿各种话题后,我问他们拜的是什么神。他们说,他们拜一位天使,祂向他们显为一个神性人,因为祂闪耀光芒。他们说,祂教导他们,并让他们明白当做什么。他们又说,他们知道至高神在天使天堂的太阳中;祂向他们的天使显现,不向他们自己显现。对他们来说,祂太伟大了,以致他们不敢拜祂。他们所拜的那位天使是一个天使社群,主派这个社群看顾他们,教导他们何为公义、公平。因此,他们从一种火焰拥有光,这火焰看似一个小火炬,非常火黄。原因在于,他们不崇拜主,因而不能从天使天堂的太阳,只能从一个天使社群那里获得光。若主允许,一个天使社群就能向住在低层区域的灵人提供这种光。我也看见这个天使社群,它在他们之上的高处;我还看到发出那光的火焰。

属天的奥秘 #3158

3158.“就告诉我

3158.“就告诉我;若不然,也告诉我”表示他们自由考虑的状态,这从这些话本身清楚可知。至此的整个讨论清楚表明,本章的字义论述了利百加和以撒订婚和结婚,内义则论述了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因为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是属灵的订婚和属灵的结婚。在这两个层面,自由考虑的状态都是有必要的。人们都知道,订婚和结婚需要自由考虑;但人们却不十分清楚,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也需要自由考虑。这是因为属世人看不见这个过程,并且这种引入和结合是那种无需人的反思就实现的事之一。然而,当人正在被改造和重生时,这种活动每时每刻都在他里面进行;也就是说,当真理正在与良善结合时,他享有一种自由的状态。
只要仔细想想,谁都能知道,任何事物都不会作为一个人自己的东西存在,除非它形成他的意愿部分。只属于理解力的东西不会变成人自己的,直到它也变成他意愿的一部分,因为属于意愿的东西构成一个人生命的本质存在,而属于理解力的东西则构成那本质存在的显现或实存。只来自理解力的同意不是同意,相反,一切同意都来自意愿。因此,除非属于理解力的信之真理被属于意愿的爱之良善接受,否则它决不是被承认的真理,因而决不是信。为使真理可以被属于意愿的良善接受,自由状态的存在是有必要的。意愿所参与的一切看上去都是自由的;意愿的状态本身就是自由;事实上,我所意愿的,我会选择并渴望,因为我爱它,承认它是良善。由此可见,信之真理决不会变成人自己的,直到它被意愿接受,也就是被引入那里的良善并与其结合;这一切只有在自由的状态下才能发生。

属天的奥秘 #3167

3167.“和她母亲

3167.“和她母亲”表示也传给属世真理,也就是说,属灵事物从理性传给属世真理,就像它们传给属世良善那样,如刚才所述。这从“母亲”的含义清楚可知,“母亲”是指教会,教会凭真理而被称为“母亲”(参看289, 2717节)。为叫人们可以知道属世良善和属世真理如何因真理被引入理性中的良善而拥有属灵事物,必须在此给予简要说明。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他的内在被称为内在人,他的外在被称为外在人。但很少有人知道什么是内在人,什么是外在人。内在人和属灵人是一样的,外在人和属世人是一样的。属灵人是那从属于天堂之光的事物中获得聪明和智慧的,而属世人是那从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中获得聪明和智慧的(关于这两种光,参看3138节)。因为天堂只有属灵事物,而世界只有属世事物。人以这种方式被造:他里面的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也就是他的属灵人和属世人要彼此一致,或构成一体。但在这种情况下,属灵人应该掌控属世人中的一切事物;属世人则应该服从,如同仆人服从他的主人。
但属世人因堕落而开始高举自己到属灵人之上,从而颠倒了神性秩序本身。结果,属世人将自己与属灵人分离,并且属灵事物无法再抵达它那里,只能如同透过缝隙那样进入,赋予它思考和说话的能力。为叫属灵事物可以再次流入属世人,这属世人必须被主重生;也就是说,出于属世人的真理必须被引入理性中的良善,并与其结合。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属灵事物便进入属世人,因为这时,天堂之光流入并光照属世人中的事物,使它们接受光。那里的良善接受这光所传递的热,也就是爱和仁;而真理接受光线,也就是信;属世良善和属世真理正是以这种方式接受属灵事物。在这种情况下,属世良善就是从服务于属灵之物,因而服务于邻舍,尤其服务于自己的国家,更尤其服务于主的国度,最尤其服务于主的目的中所获得的一切快乐和满足。而属世真理则是为了变得智慧,换句话说,为了实行这些事所学习的一切教义和记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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